6月26日上午,在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的“山东省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论证会”上,我院国家骨干院校建设方案和建设任务书顺利通过专家组论证。
专家组成员认真审议了我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听取了院长郑立森和畜牧兽医专业负责人林建坤的汇报,并就方案中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经费预算、监测指标及保障措施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质询与论证。专家组认为,我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方案符合《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教高函[2010]27号)的要求,符合《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高[2007]12号)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精神,规范合理,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可检测操作,建设方案经费配置合理,管理措施切实可行,预期目标和验收点清晰。希望学院在办学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取得更大突破。专家组一致同意我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通过省级论证。
学院党委书记曲国庆作了表态发言,代表学院感谢各位专家和领导在百忙之中为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把脉论证。他表示,学院将按照各位专家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学院《国家骨干院校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扎实做好项目建设的各方面工作,推动学院内涵建设再上新水平,充分发挥骨干院校的带动作用。
论证会后,曲书记要求全体参会人员,要趁热打铁,认真学习领会各位专家的指导性意见精神,全面做好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修订完善工作。建设方案章节之间要呼应,前后要一致。前边提出的问题,后边一定要有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设方案与任务书的数字要一致,文字表述要统一,不能相互矛盾。工作既要有紧迫感,又要认真、细心、耐心,按教育部要求,高质量地做好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报送工作。


省教育厅副厅长宋承祥主持论证会
学院党委书记曲国庆作表态发言

学院院长郑立森汇报建设方案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