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举行赠予天安门国旗仪式。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姚辉(正局长级)向学校赠送国旗,党委书记张刚代表学校签订《国旗赠予协议》,接收国旗。党委副书记王金诺参加。
我校是山东省首家获得赠予的高职院校,获赠国旗编号为2015-0139号,长5米、高3.3米,整幅旗面无拼接,5颗五角星采用人工丝网印染工艺,该面国旗于2015年10月18日(建校60周年校庆日)在天安门广场庄严升起,承载着与学校发展历程紧密相连的纪念价值。这面五星红旗将永久珍藏于学校图书信息中心,设置国旗展示陈列柜,配套天安门升旗仪式历史、国旗法解读等内容,作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教材。

赠旗仪式上,姚辉对国旗的保管与规范使用提出要求。他强调,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的尊严和权威,每一面在天安门广场升挂过的国旗更是拥有唯一编号和非凡意义。他希望学校倍加珍视这面五星红旗,要保管好、展陈好、使用好,让其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
张刚代表学校对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信任学校、赠予意义非凡的五星红旗表示感谢,介绍了学校扎根“三农”保障民生、稳定供给、守护安全工作情况,并就获赠天安门国旗的保护及使用方案做了说明。他表示,学校将以最高规格珍藏,确保国旗神圣尊严,精心组织展示,发挥国旗教育作用;在新生入学、毕业典礼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国旗下宣誓、主题党日、主题团日等主题教育活动,开设“国旗下的思政课”,深度融入教育,筑牢师生信仰之基;发挥学校作为山东省“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作用,有计划地向合作企业、中小学、社区及相关单位开放预约参观,让更多人了解国旗文化,激发社会公众的爱国热情。
学校宣传统战部、学工处、办公室相关同志参加赠旗仪式。(宣传统战部 供稿)